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了2024年温江区企业在境内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申报对象条件、奖励材料和申请时间,具体详情如下,感兴趣的赶紧来看看吧,有相关需求的企业可以联系小编咨询!
一、支持对象
注册登记、税务、统计关系在温江区的企业或其核心管理团队。
二、申报受理时间
项目集中申报时间为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6月10日。
三、申报条件
1.在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入库,企业改制过程中通过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金等留存收益和资本公积金成功转增股本;
2.向沪深北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被成功受理;
3.首次在沪深北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
4.上市企业通过增发股票、发行债券等进行再融资。
四、支持标准
1.按转增股本金额的3%,给予最高150万元奖励;
2.上市申请成功受理,给予100万元奖励;
3.按募资净额(扣除发行费用)的1%,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4.按再融资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实际投入温江区内项目的1%,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五、申报材料
1.转增股本阶段
(1)转增股本的股东会决议;
(2)工商变更登记佐证;
(3)核心管理团队花名册;
(4)诚信申报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
2.上市受理阶段
(1)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申请受理佐证;
(2)核心管理团队花名册;
(3)诚信申报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
3.首次募资阶段
(1)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等出具的同意上市佐证;
(2)资金到账凭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资金验资报告、资金投入温江区项目的相关佐证、项目完工验收佐证;
(3)核心管理团队花名册;
(4)诚信申报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
4.再融资阶段
(1)融资发行审批部门相关融资佐证;
(2)投资项目资金到账凭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资金验资报告、资金投入温江区项目的相关佐证、项目完工验收佐证;
(3)核心管理团队花名册;
(4)诚信申报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
六、其他说明
1.申报主体前期分段奖励累计未达450万元的,在首次上市阶段补齐。企业前期已申报支持企业改制上市相关扶持政策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扣减已享受金额;申报主体在境内、境外均实现上市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补足差额;
2.“申报材料”是指申报政策须提供的基本材料,政策主管部门或专家评审小组可要求提供其他必要的佐证材料。若后期因审计需要核实,申报单位需配合提供纸质原件。材料须真实有效,请上传清晰完整加盖企业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3.申报本政策条款不受地方经济贡献限制。本政策条款所涉及补贴资助均为税前。国家、省、市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享受本政策资金扶持的企业享受扶持三年内变更注册登记地、税收解缴、统计关系等事项,应等额退还已享受的相关扶持资金及利息;
4.申报主体原则上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本政策条款以外区级其他产业扶持政策相同条款支持;如遇省市区相同政策条款,申报主体优先按上级政策申报,若区级奖励高于上级奖励,予以补足差额。
如果您在申报流程上有什么问题,可以联系小编咨询。我们有专业的项目申报老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