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各企业单位了解成都经开区新经济企业认定奖励项目支持标准和申报材料、流程等问题,下面小编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参考如下,看完之后有任何问题,或是想要了解更多内容,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小编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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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对象
依据《四川省经信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新经济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川经信服务函〔2024〕785号)、《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成都市新经济梯度培育企业名单的通知》(成新经济领办〔2024〕6号),纳入以上通知名单的区内新经济企业均可申报。
二、支持方式
资金奖励。
三、支持标准
鼓励企业参与新经济企业认定,对首次被认定为四川省新经济示范企业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复审通过认定的给予最高25万奖励。对首次被认定为成都市新经济示范企业、新经济双百企业、新经济种子企业的,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复审通过上述认定的,分别给予最高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四、申报材料
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新经济企业认定奖励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
五、申报程序
项目通过“成都市龙泉驿区科技项目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申报平台”)实行全程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二)项目填报:项目负责人登录申报平台,根据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和上传附件并提交,再由所在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后提交。其中:诚信申报承诺书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意见页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如有联合申报单位,还需在此页加盖联合单位公章。附件提交要求:申报书及附件材料须扫描成一个完整版PDF文件(附件材料须按照序号顺序排版),文件统一命名为“公司全称+项目名称”。不符合报送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项目审查:区新经济和科技局负责项目在线审核,并作出退回修改、不予受理、受理等审查结论。
(四)材料报送
1.申报阶段只需系统填报,暂不提交纸质材料,待申报项目立项公告后,我局再另行通知立项项目报送纸质材料,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
2.各专项申报书详见附件,企业提交附件材料详见申报书。
3.项目立项后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应与电子文档一致,并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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