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经组织申报、专家评审、局党组会议审议等程序,现将2024年市中小企业成果转化资金拟立项19个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11月16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止。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并提供必要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个人提出的须表明身份,单位提出的须加盖公章,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和必要证据材料。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根据《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经组织申报、专家评审、局党组会议审议等程序,现将2024年市中小企业成果转化资金拟立项19个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11月16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止。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并提供必要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个人提出的须表明身份,单位提出的须加盖公章,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和必要证据材料。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