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2024年度重庆市第十批科研项目计划的通知正式下达你们。请严格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95号)、《重庆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渝财教〔2024〕8号)、《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渝科局发〔2024〕35号)及《重庆市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重大(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渝科局发〔2024〕36号)相关规定,加强对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项目经费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2024年度重庆市第十批科研项目计划的通知正式下达你们。请严格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95号)、《重庆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渝财教〔2024〕8号)、《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渝科局发〔2024〕35号)及《重庆市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重大(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渝科局发〔2024〕36号)相关规定,加强对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项目经费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