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苏州市科学技术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要求,决定将《苏州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列为2024年度局部门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承办处室根据有关要求,会同有关单位(处室),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起草决策草案、完成决策论证过程。
2.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3.及时在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网上公开运行系统上报送,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论证工作节点管理、流程控制、规范运行。
4.重视重大行政决策过程的材料收集,将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