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宁市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管理办法》(南科规〔2024〕3号),现将2024年南宁市本级科技经费后补助项目(第五批)下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应用后补助项目95项,财政科技经费145.67万元。
请严格按照《南宁市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南科规〔2024〕7号)文件规定使用科技拨款经费,各单位将获得的支持经费用于单位的科技创新活动和研发投入。
特此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宁市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管理办法》(南科规〔2024〕3号),现将2024年南宁市本级科技经费后补助项目(第五批)下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应用后补助项目95项,财政科技经费145.67万元。
请严格按照《南宁市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南科规〔2024〕7号)文件规定使用科技拨款经费,各单位将获得的支持经费用于单位的科技创新活动和研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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