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本市创业孵化载体帮扶引领作用,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创业扶持政策举措的通知》(沪人社规〔2024〕1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市在各区人社部门初审的基础上,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创业孵化载体2024年度的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并确定了年度评估结果,对于评估等级为A级、B级、C级的(见附件),给予运作经费补贴,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9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