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万补贴!成都市鼓励集成电路相关企业或行业组织与相关职业院校共建产教融合基地项目申报条件、材料要求指南

本文小编将为大家介绍成都市鼓励集成电路相关企业或行业组织与相关职业院校共建产教融合基地项目申报条件、材料要求等内容,看完之后对于该项目还有疑问,或是想要了解更多内容,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小编在线解答。\

政策补贴

一、申报主体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成电路企业(设计企业须经评估)或行业组织。

二、申报条件

1)2019年1月1日后与相关职业院校开展产教融合的规模以上企业或行业组织。

2)申报的企业年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

三、申报材料

提交《成都市集成电路产业项目资金申报书》应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成都市集成电路产业项目资金申报表》

2)申报单位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单位和职业院校签暑的协议复印件。

4)产教融合基地相关情况介绍(应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培养、实习实训、平台建设等具体情况介绍)(加盖中报单位鲜章)。

5)产教融合基地建设的投入证明(投入明细表、合同、发票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鲜章)。

6)近两年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情况说明。

7)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报单位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带二维码)。

8)税务局出具的企业近三年缴税证明(加盖企业鲜章)

9)其它选择提交的补充支撑材料(单位参与国家/省/市级项目情况、品牌知名度证明文件、企业资质、发明专利情况、单位信用证明及相关凭证、影像资料等)。

10)申报材料真实性及不重复申报承诺书(加盖申报单位鲜章)

 四、支持标准

经认定,产教融合基地建设投入超过50万元的,给予申报单位按照基地建设投入金额20%,年度总额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五、申报说明

1)区(市)县经信和财政部门应联合上报正式文件,附项目曾获得各级相关财政资金支持明细。(2)上述材料需要真实有效,复印件需要加盖申报单位(企业)鲜章,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相关数据需与上报统计部门数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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