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咨询服务热线:
@忠县企业,2024年忠县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启!申报详情内容如下:根据忠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忠财农〔2024〕68号)文件,我委会同县财政局对2024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专项资金进行了研究,已下达项目批复文件。本次对剩余资金组织二次申报,现将《2024年忠县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积极申报。
附件:
1.2024年忠县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2024年忠县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申报表
3.2024年忠县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4.2024年忠县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现场评审表
5.2024年忠县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资料评审表
6.2024年忠县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忠县财政局
2024年5月26日
2024年忠县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指导意见》(渝府办发〔2019〕98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78号文件、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部分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4〕121号)、《关于调整忠县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方案有关内容的通知》(忠农改办〔2020〕3号)、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忠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忠县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批复的通知》(忠农发〔2024〕40号)文件,本次对剩余资金组织二次申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忠县区域内以柑橘为主导产业发展的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建设选址符合区域产业发展规划,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承包户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等。
2.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好、技术力量与示范辐射带动能力较强,基地相对集中连片。
3.申报主体积极性高、信誉度强,具有可复制示范性。
4.申报主体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
5.申报主体无不良记录和行业主管部门所列负面清单行为。
6.有明确详细的股权化改革带农益农方案。
7.专项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产业园、项目实施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劳务费等工资性支出和福利性支出。
8.专项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与农业生产设施无关的固定资产购置支出;不得从项目资金中提取管理费。
9.专项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支出,坚决防止非农异化,禁止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开发房地产或建私人庄园会所等。
二、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各申报主体依据申报指南要求,本着自愿原则,结合实际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二)乡镇街道初审:申报项目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对上报实施方案严格审核把关(重点审核项目实施可行性、建设内容、资金补助环节、运行保障等内容),不得以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同一项目建设内容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失信单位不得申报,并对上报实施方案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三)县级审核:按照《忠县财政涉农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忠财农〔2018〕18号)文件精神,县农业农村委根据乡镇(街道)初审意见对申报的项目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申报项目,按规定开展项目评审,择优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四)项目公示及批复。对拟支持项目在忠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下达项目批复。
三、报送要求
申报主体要按照实施方案格式自行编制,不得随意删改、增减格式内容;实施方案应包括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概算、财政资金支持环节、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等;项目建设内容要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并对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申报项目资料包括实施方案及佐证材料电子档、纸质件于2024年6月5日17:30前向县农业农村委乡村产业发展科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世豪,联系电话:54230898
邮箱:964146409@qq.com
地址:县农业农村委乡村产业发展科(4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