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条件奖补补贴 最新申报

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了四川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指南具体介绍关于四川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条件奖补补贴等内容,详情如下,想要申报或者了解政策内容的欢迎联系小编免费咨询。

政策补贴

四川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报条件

【备案条件】申报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应符合第八条规定的新型研发机构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和主要办公场所设在四川省内,注册后运营1年以上。

注册时间未满一年,但属于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工作部署或我省特色行业领域急需建设的,可预先受理,一年建设期满复核合格后,给予确认。

(二)业务发展方向以研发为主,机构主要业务内容包含以下领域中的两项及以上:

1)基础研究;

2)应用基础研究;

3)技术研发(前沿技术研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

4)其他研发服务(含检验检测认证服务);

5)科技成果转化;

6)科技创业孵化。

(三)具备以下的研发条件:

1)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在20人以上,且占全部在职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

2)研发投入稳定,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占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0%。

3)具备开展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的仪器设备和一定规模的固定场所,仪器设备原值不少于300万元,场地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

(四)主要从事生产制造、教育教学、科普示范、园区管理等活动的单位不纳入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范围。

四川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报程序

1.发布通知。科技厅发布组织申报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的通知。

2.组织推荐。各市(州)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单位的审核与推荐工作,对申请表进行初审,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等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给予推荐。

3.备案评审。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会议评审和实地考察。科技厅根据评估结果,择优提出备案意见并公示。无异议后,科技厅发布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名单。

四川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补贴奖励

【参照院所管理】新型研发机构参照科研院所管理,在承担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职称评审、成果转化、投资融资等方面,享受与科研院所同等待遇。

【科技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可按照要求申报各类省级科技项目、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和人才计划。

【成果转化权益】符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承担财政科技计划项目取得的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及关键核心技术外,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及推广应用,不需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或者备案,其收益留归机构自主分配。

【人才支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到新型研发机构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等工作,科研人员在新型研发机构取得的业绩同时认定为共建单位的业绩。

【人才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可按照规定组织或参与职称评审工作,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级相关人才计划。

【科技奖励支持】支持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在前沿科技、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共性技术、跨行业融合技术等方面开展攻关,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省级科学技术奖励的,同等条件下予以倾斜支持。

【国际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可建设或参与建设国家和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引才引智示范基地;开发国外人才资源,吸纳、集聚、培养国际一流的高层次创新人才;联合境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跨国公司等开展研发,设立研发、科技服务等机构。

【设备支持】允许涉及国有资产的新型研发机构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精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采购管理办法及设备运营管理办法,报理事会批准实施。

【融资支持】鼓励新型研发机构申贷“天府科创贷”,引导各类政府基金、科创基金等通过市场化方式,投资支持新型研发机构成果转移转化、产业化或孵化的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

【创新券支持】将新型研发机构列入各市(州)创新券服务机构目录,鼓励企业向新型研发机构购买研发创新服务。

【税收支持】支持新型研发机构依法依规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鼓励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

整理到这里就结束了,以上内容就是四川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条件奖补补贴的相关内容。如有相关问题咨询请及时与小编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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