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科技型企业培育,推动高新区科技型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创新发展能力。2020年4月,西安市高新区管委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型企业培育的通知》,通知明确了经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企业服务平台认定的科技型企业可享受高新区相关科技类政策补贴。
通知确定了对经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获得陕西省科技厅颁发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区内企业。可享受高新区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奖励。)、经认定的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陕西省科技厅发布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编号的区内企业,登录西安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企业服务平台(/)进行注册认证。认证成功企业后的区内企业。)、经高新区认定的入库高新技术企业为西安高新区认定的科技型企业(登录西安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企业服务平台(/)进行填报,得分为50分及以上的企业可成功入库。可享受高新区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为西安高新区认定的科技型企业,除在享受不同的奖励标准外,还可优先享受融资贷款及高新区相关科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