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成都市武侯区促进化妆品产业
发展十条政策(试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成都市武侯区促进化妆品产业发展十条政策(试行)》已经区政府2024年第122次常务会议和区委七届第194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6日
成都市武侯区促进化妆品产业发展
十条政策(试行)
为促进武侯区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链、要素链、供应链、价值链、创新链“五链融合”,构建具有区域竞争力的产业生态体系,服务“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特制定本政策。
一、扶持对象
本政策的扶持对象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均在武侯区她妆美谷的化妆品企业和机构(含总部、生产基地、研发机构、检验检测、原料供应、包装材料、设计推广、教育培训、电子商务等)。
二、扶持内容
第一条 开办与经济贡献奖励
1.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制造业5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中国民营500强、美欧日500强、新经济500强、中国品牌500强、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中国文化企业30强、境内外上市公司、中央企业、外商直接投资企业、旗下化妆品品牌在行业排名前50强的企业、“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境外知名高校院所专家教授等行业领军人才创办的化妆品企业,在武侯区新办化妆品独立法人机构,且年度经济贡献10万元以上(含),经认定,给予一次性开办奖励50万元。如上述企业在武侯区设立省级以上区域总部的,则一次性开办奖励可提高至80万元。
2.非上述类别的新办化妆品独立法人机构,且年度经济贡献30万元以上(含),经认定,给予一次性开办奖励10万元。
3.符合上述1、2规定的新办化妆品企业,自企业正常经营之日起,以其对武侯区实际经济贡献为参照数,经认定,前两年按100%,后三年分别按80%、60%、40%给予扶持。
第二条 房租及装修补贴
符合第一条之规定的新办化妆品企业,在她妆美谷租赁载体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并具有实际办公空间,根据每年实际经营情况,经认定,据实给予房租补贴和装修补贴。房租按照第一年100%、第二年60%、第三年40%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中商业办公补贴金额不超过50元/月平方米,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厂房补贴金额不超过30元/月平方米,补贴面积不超过5000平方米。装修补贴在最高不超过500元/平方米,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范围内据实一次性补贴。
第三条 开店奖励
1.鼓励国内外知名化妆品品牌在她妆美谷设立首店、旗舰店,对实际经营一年以上的,经认定,按照实际经营面积,一次性给予1000元/平方米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鼓励企业或个人在她妆美谷开办化妆品实体店铺,每年择优20家位列世界化妆品品牌价值50强名单或TOP100国货美妆品牌榜单的品牌,面积30平方米以上(含),且实际经营1年以上的进行奖励,经认定,按照实际经营面积,一次性给予500元/平方米的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第四条 运营补贴
1.支持在她妆美谷建设集聚度高的化妆品产业园区(含专业楼宇)。对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经认定,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实际使用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入驻化妆品企业达到20家以上的,给予单个园区运营方100万元补贴;实际使用面积在10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入驻化妆品企业达到30家以上的,给予单个园区运营方200万元补贴。
2.鼓励在她妆美谷打造以化妆品为主的商业综合体,对正常经营一年以上,且整体入驻率达到50%以上(含)且化妆品相关商户聚集度达到60%以上(含),经认定,按照实际经营面积,一次性给予运营主体50元/平方米的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第五条 人才补贴
化妆品(精细化工、应用化学、生物医药)类相关专业毕业人才入职她妆美谷内化妆品企业的,经认定,入职满一年后给予全日制本科人才一次性补贴1万元,给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才一次性补贴3万元,给予博士研究生及以上人才一次性补贴5万元。国内外化妆品上市公司专业人才入职她妆美谷内化妆品企业的,经认定,入职满一年后给予全日制本科人才一次性补贴2万元,给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才一次性补贴6万元,给予博士研究生及以上人才一次性补贴10万元。
第六条 科技研发补贴
鼓励化妆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年度研发经费投入超过100万元的企业,经认定,以企业年度研发投入新增部分1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的补贴金额累计不超过20万元。
第七条 品牌创新奖励
鼓励化妆品企业自主创新化妆品品牌,且新品牌年度纳税销售额首次达到100万元以上(含),经认定,给予单个品牌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当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20万元。对入选国内化妆品行业权威榜单的品牌,排名前10、前20的,经认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当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第八条 扩大销售奖励
鼓励化妆品企业扩大销售,对年度纳税销售额首次达到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且纳入武侯区限上批发或零售业统计的企业,经认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第九条 私募资金奖励
鼓励私募投资基金支持“她妆美谷”主导产业,对于本区私募投资基金投资“她妆美谷”化妆品等领域实体企业的,按实际到位投资额的0.5%对基金管理机构给与补贴,单户机构每年补贴不超过500万元,其中30%可以用于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奖励。
第十条 渠道拓展奖励
鼓励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促成化妆品企业项目落地武侯区,且年度经济贡献在30万元(含)以上的,经认定,给予项目引荐机构或个人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如被认定为市级高能级产业化重大项目,再奖励5万元;如被认定为市级特别重大项目,再奖励10万元。
三、附则
(一)享受本政策各类扶持的主体,企业在武侯区正常经营的存续期不得低于10年或投资协议约定年限,在此期间迁出的,原享受的扶持补贴资金须全部退回。享受本政策扶持的企业管理者所在企业也须符合本款之规定。申请享受本政策各类扶持的主体视为同意本款之规定。
(二)符合本政策扶持条件的企业或机构,同时又满足武侯区其他扶持政策条件的,可按最优政策申报,不重复享受。
(三)对相关单位或个人在资金申请中弄虚作假、骗取扶持资金的,追缴全部已拨付资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由区级相关部门和她妆美谷管理机构组成评审委员会,珠宝饰品、高端服饰、健康食品、时尚潮品、形象设计等美丽经济相关企业经评审会评审通过后同等享受本政策。
(五)本政策由她妆美谷管理机构会同区内相关产业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并负责解释。
(六)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