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孵化载体: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精神,推动高质量创新创业特别是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科技部火炬中心决定联合地方开展“科技创业带动高质量就业行动”(附件1)。请高新区各孵化载体积极响应行动,贯彻落实行动精神,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支持大学生创业的具体举措(附件2),如免费工位、创业资金、创业辅导、项目路演、技术服务等,深度挖掘自身及在孵企业招聘需求形成“高新区孵化载体首批岗位需求清单”(附件3)并在成都高新人力资源市场网相应版块发布,助力大学生就业创业。
请将首批“举措”和“清单”于7月1日17:00前反馈至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孵化器管理处王老师(联系电话:028-88610066转615,电子邮箱:18952761@qq.com),后续可持续报送。
附件:1.关于开展“科技创业带动高质量就业行动”的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科技创业带动高质量就业行动”的通知
2.支持大学生创业举措
附件2支持大学生创业举措
3.高新区孵化载体首批岗位需求清单
附件3高新区孵化载体首批岗位需求清单
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
2020年6月24日
附件1
国科火字〔2020〕109号
关于开展“科技创业带动高质量就业行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精神,推动高质量创新创业特别是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按照部党组的要求,火炬中心决定联合地方开展“科技创业带动高质量就业行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挖掘需求推动大学生就业。选择有条件的地区,火炬中心联合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国家高新区开展“科技创业带动高质量就业行动(大学生招聘专场)’’,深度挖掘在孵企业、孵化机构、创业企业的大学生招聘需求,提出有针对性的岗位面向大学生推介,促进高校大学生就业。
二、营造环境促进大学生创业。发动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创业投资机构等,为高校毕业生开展创新创业服务,采取减免房租、创业资助、带薪实习等方式吸引高校毕业人才进入孵化机构见习创业或实习,支持大学生创业,鼓励各地方政府根据解决大学生创业就业情况给予创业孵化机构一定补贴。
三、开发科研助理岗位促大学生就业。鼓励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国家高新区组织引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创新平台等单位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建立完善项目承担单位科研助理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强对科研助理岗位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四、举办双创活动提振创业就业信心。全国双创周期间,筛选一批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有特色、有亮点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在主会场集中展示,通过创业分享、招聘活动、创新创业成果展示以及开展由大学生、留学生创业企业参加的创业大赛、项目对接、项目路演、线上培训等系列活动,提振全社会创业就业信心。
各地方要高度重视科技创业带动高质量就业工作,努力探索,先行先试,做好典型经验的宣传和推广。请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国家高新区把推进科技创业带动高质量就业工作的相关大学生招聘、科研助理岗位设置等情况及时报送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