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经信办〔2024〕16号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成都市进一步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中共成都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城市运行和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4年6月11日
成都市进一步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
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进一步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成经信发〔2024〕1号),推进政策高效落地,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支持算法工具源头创新
(一)鼓励研制人工智能开发框架
1.支持标准
鼓励企业、科研机构研制人工智能开发框架,对经认定的“首版次”软件产品,按其研发支出金额10%的比例,对研制单位一次性给予最高250万元的资金补贴。
2.实施细则
按照《成都市关于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成经信办〔2024〕25号)第七条第(一)款执行。
3.政策咨询
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
联系电话:028-61883957
(二)鼓励应用人工智能开发框架
1.支持标准
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应用人工智能开发框架,对经认定的“首版次”软件产品,按其销售合同执行金额10%的比例,对应用单位一次性给予最高250万元的资金补贴。
2.实施细则
按照《成都市关于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成经信办〔2024〕25号)第七条第(二)款执行。
3.政策咨询
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
联系电话:028-61883957
(三)鼓励围绕国产人工智能开发框架研制基础软硬件产品
1.支持标准
鼓励在蓉各类创新主体围绕国产人工智能开发框架,研发相关基础软硬件产品,经评审择优,给予最高200万元研发经费支持。项目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经评审择优,给予重点项目最高200万元经费支持,项目执行期不超过2年;给予一般项目最高20万元经费支持,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
2.实施细则
按照《成都市重点研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成科字〔2024〕64号)第六条执行。
3.政策咨询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处
二、支持算法创新转化
(一)支持开展核心算法研发
1.支持标准
支持企业、高校院所开展核心算法研发,研制全栈国产化的通用大模型,对取得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含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立项项目成果或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成果并在蓉落地转化的,经评审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经费支持。采用前资助支持方式,项目执行期不超过3年。
2.实施细则
按照《成都市重点研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成科字〔2024〕64号)第八条第(一)款及相关文件执行。
3.政策咨询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处
(二)支持开展行业大模型研发应用
1.支持标准
支持企业、高校院所开展行业大模型研发应用,对性能先进且成功通过国家大模型备案登记的前十名,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2.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是从事人工智能产业相关业务的企业或高校院所,且在成都市新经济公共管理服务平台(链接:)上填报人工智能相关信息;
(2)申报主体对行业大模型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该行业大模型成功通过中央网信办备案登记;
(3)申报主体近三年信用良好,无重大安全事故、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有效期内;
(4)本条款所提“前十名”是指成功通过国家大模型备案登记,按备案通知书上备案号所显示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名的前十名。当备案数量达到九个后,若同一备案时间的大模型数超过一个,则将同一备案时间的大模型作为并列第十名对待。
3.申报材料
(1)支持开展行业大模型研发应用项目申报表;
(2)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行业大模型通过中央网信办备案证明材料;
(4)其他需要补充的有关证明材料。
4.政策咨询
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人工智能产业处
三、支持算法首试首用
(一)支持应用人工智能算法打造典型应用场景
1.支持标准
支持企业应用智能算法、人工智能软硬件、生成式产品在“智慧蓉城”建设中打造典型应用场景,对经评定为标杆场景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
2.申报材料、申报流程等按照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制定相应政策实施细则执行。
3.政策咨询
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场景建设处(元宇宙产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