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缓解文体旅企业经营困难的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区属国有企业:

根据成都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旅游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成宣发〔2020〕1号),区有关单位共同制定了《成都市温江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缓解文体旅企业经营困难的十条政策措施》,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执行落实。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宣传部

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

政策补贴

成都市温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成都市温江区企业服务中心

2020年5月8日

成都市温江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缓解文体旅企业经营困难的十条政策措施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切实缓解我区文体旅企业因疫情导致的生产经营困难,推动文体旅行业疫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政策。

一、落实各级扶持政策

指导区内文体旅企业争取国家、省、市、区已出台社保、房租、税收、金融等相关政策措施,对“四上”企业落实一对一机制,切实缓解我区文体旅企业因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

二、给予防疫酒店补贴

补贴疫情期间接待境外和湖北籍来温人员的防疫酒店,对响应区政府号召,加入定点安置的防疫酒店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给予中小企业1万元的一次性补贴,给予“四上”企业2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三、给予防疫物资补贴

对2020年6月1日前实现复工复产的重点文体旅企业,按其防疫物资采购费用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四、鼓励行业组织推动复工稳产

对积极整合人力、物资、设备等资源,为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作出积极贡献的行业协会,按其服务企业数量和效果,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鼓励景区经营单位免费开放

鼓励全区A级景区对全国医务工作者实行全年免费开放。鼓励景区经营单位免费开放,2020年6月1日前,对免费开放的景区经营单位按门票挂牌价3折、上年度月均入园人数3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运营成本补贴,其中一般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四上”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六、给予重点企业纾困补贴

对落实疫情防控停业要求,但恢复营运困难的重点文体旅企业,按企业规模,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一次性补贴。

七、给予营销投入补贴

(一)经行业主管部门主办或指导,受疫情影响暂停的线下文旅营销活动,按其活动投入经费20%,给予不超过30万元一次性补贴。此条款与《成都市温江区促进全域旅游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第四条不重复享受。

(二)鼓励文体旅企业培育数字体育、在线健身、智慧传媒、线上博物馆、直播游园等新业态,发展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居家式健身产业。对疫情期间利用互联网开展线上赛事、线上培训、线上公益等新业务的文体旅企业,视活动在线流量和影响力进行综合评价,选取前3名,分别给予3万、2万、1万的一次性补贴。

八、鼓励抗疫主题文艺精品创作

对疫情期间围绕防疫、抗疫主题创作的文艺精品,列入王光祈文艺奖评选。

九、搭建文体旅营销平台

支持区内具有特色或品牌的文体旅企业进行线上营销推广,提升文体旅企业知名度。鼓励企业通过“云上温江”智慧旅游服务平台开展营销宣传、品牌推介等业务,对年内实现平台线上销售的企业,给予一定补贴。

十、鼓励开展特色活动拉动消费

(一)鼓励机关、镇街、企事业单位在区内举办吸引力强、导入流量的特色活动,以实际行动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二)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组织策划农商文旅体融合发展的涵盖节、会、展、演、赛的各项活动,以活动拉动文旅消费快速复苏和增长。

以上政策措施适用于工商注册登记、税务解缴、统计报表在温江区,并符合各产业资金支持政策规定条件的文体旅企业,或对温江区经济发展有重要贡献的其他企业或社会组织,可依条件申请本资金支持。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对于国家、省、市出台政策措施,有明确执行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明确执行期限及新增的政策措施均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政策措施条款由区文体旅局负责解释,符合温江区其他扶持政策条件的,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申报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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