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成都市郫都区2024年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储备申报指南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做好2024年集体经济项目储备,现将《成都市郫都区2024年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储备申报指南》公布如下:

附件:成都市郫都区2024年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储备申报指南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储备申报指南

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政策补贴

2024年8月10日

成都市郫都区2024年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储备申报指南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支持实施一批前景好、回报优的集体经济发展产业项目,以产业项目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现就做好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储备制定申报指南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面盘活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要素,依托优势产业,支持建设一批前景好、回报优的项目,进一步增强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以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和更可持续发展的集体经济,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新动能、注入新活力。

二、支持主体

郫都区辖区范围内的村级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三、储备条件

(一)2024年至今,申报主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行政处罚,无重大违法记录,对应村“两委”班子成员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团队不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村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产业优势突出,粮油主导产业优先,项目可行性较高,项目建设内容明确、预期效益较好,能形成集体经营性资产,或能带动集体产业发展,提升村集体经营性收入。

(三)已经落实项目建设相关配套资金和用地指标。

(四)已入库项目,若建设条件、建设内容等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进行储备申报。

(五)对以往年度已经安排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不同专项资金。

(六)倾斜集体经济“薄弱村”。

四、投资标准

每个项目申报市级专项资金150万元左右。

五、建设内容(储备方向)

主要建设内容应为可以产生经营收益的集体经营性项目,包括:1.新(改、扩)建经营场所;2.购置生产经营所需设施设备;3.盘活农村集体闲置资产;4.开发农村集体闲置资源;5.经营性项目配套设施建设;6.其他可以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的经营性项目。

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等。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资金不得用于与项目建设无关的支出,如偿还债务、购置车辆、发放人员工作补贴等;不得用于修建村庄门楼、景观围墙、景观亭、景观廊架、护栏围栏(“门墙亭廊栏”)等纯景观性建筑;不得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支付房屋租金、铺货等。

六、项目申报程序

(一)方案编制。符合申报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包装策划项目并编制申报方案,申报方案编制完成后,及时报所在街道(镇)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街道(镇)以正式文件报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建设申报方案应明确项目名称、项目概况、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投资概算、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效益分析、保障措施等,附件资料包含项目用地现状图、“四议两公开”相关会议纪要及公示图片、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对项目用地的书面意见。

(二)项目储备。区农业农村局将组织相关单位及科室对申报项目进行入库评审,按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得分排名前3位的项目推荐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1.XX街道(镇)关于报请对2024年度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进行储备的函(申报资料模板)

2.2024年度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储备项目评分细则

附件:成都市郫都区2024年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储备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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