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条件、材料和程序,武汉市、黄石市、十堰市、宜昌市、襄阳市、鄂州市、荆门市、孝感市、荆州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企业申报可随时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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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条件
(一)申报立项工程必须是申报期内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
(二)应用住建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七大项以上,其中“绿色施工技术”为必备项。申报企业根据工程项目特点采用自主创新技术项数不限。
湖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程序
(一)申报企业填写《湖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书》报项目所在地的市州住(城)建局。
(二)各市州住(城)建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报送至省建筑事业发展中心。
湖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资料
(一)示范工程立项申报书一式两份(详见附件);
(二)示范工程的可行性报告及技术分析报告一份;
(三)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所有纸质申报资料均采用胶印装订、双面打印,封面统一采用白色皮纹纸,示范工程申报书单独装订,可行性报告、技术分析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合并装订,相应电子版资料可用U盘保存注明申报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与书面资料同时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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