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成都市创新应用实验室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

成经信办〔202429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新经济主管部门,市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规〔2024〕1号)有关要求,推动创新应用实验室、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建设,特制定《成都市创新应用实验室、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成都市创新应用实验室、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企业补贴政策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

2024年7月25日

成都市创新应用实验室、

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

(2024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产业建圈强链、制造强市、智慧蓉城建设,坚持以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规〔2024〕1号)建设创新应用实验室、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有关要求,推动新模式、新业态、新技术、新产品市场化应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创新应用实验室,是指依托新经济企业独立或牵头打造,围绕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数字孪生、物联网、5G网络、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应用规范和接口标准市场化应用攻关,为场景创新提供技术支撑的开放创新平台。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是指突出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带动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以新技术服务制造强市、智慧蓉城、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部署,开展新场景实测、模式验证,评估商业模型合理性、市场前景前瞻性、弹性政策适应性的试验空间和复合载体。

第二章职能职责

第四条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负责统筹成都市创新应用实验室、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的组织申报、评审、验收以及资金拨付。

第五条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新经济主管部门负责对成都市创新应用实验室、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的申报企业进行初审、推荐。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六条申报建设创新应用实验室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主体需具备行业资源聚合和生态带动能力,为“平台型、生态型、技术领先型”企业。

(二)具备相应的实验场所和仪器设备等研发基础设施条件。申报单位能够为实验室提供建设、运行和实验经费保障,支持较高强度的研发投入。

(三)申报单位应拥有一支具备较强研发能力的技术骨干团队以及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从事研发的人员不少于5名。

(四)申报单位已编制合理的建设规划,明确有技术攻关、知识产权、成果场景化应用等实质内容,发展思路清晰、目标明确,规划切实可行,措施具体得当。

第七条申报建设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属于新产品(服务)类的,具备技术先进性,拥有清晰明确的自主知识产权,已完成小规模试制,能够以新产品(服务)为核心构建新应用场景。

(二)属于新模式、新业态类的,具备国内原创的商业模式或业态,具有引领性和良好市场潜力、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申报单位已编制合理的任务规划,明确有技术路线、知识产权、商业模式等实质内容,发展思路清晰、目标明确,规划切实可行,措施具体得当。

第四章申报要件及程序

第八条申报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创新应用实验室

1.创新应用实验室项目申请书(附件1)。

2.平台带动能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生态链上聚集的企业数量及企业名称,以及合作协议等证明材料)。

3.企业创新能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各项科技成果转化的证明材料、实验室研发团队名册、科研人员聘用合同或其他劳务派遣证明、学历证明、技术带头人最高级别的证明材料)。

4.实验室建设详细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场所、仪器设备等基础设施条件情况说明,实验室建设经费总预算及费用安排合理性情况说明,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研发投入管理体系情况说明;实验室中长期发展规划、预期输出的应用规范和接口标准、开放平台适用的领域和企业;项目涉及的技术指标,技术的先进性、创新性、成熟度、可靠性等;与同类领先水平技术对比的竞争力,对相关产业和产品的带动作用;产品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拥有情况,知识产权在产业生态中的作用、专利布局、拥有情况及形式等)。

5.其他材料:

(1)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年度研发投入及上一年度R&D经费支出增速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专项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企业研发活动统计报表、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等);

(4)和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PCT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版权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受理通知书或授权书等证明材料;

(5)申报中凡是涉及到数据应用的,需提供数据资源合法来源的相应证明材料。

(二)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

1.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项目申请书(附件2)。

2.实验室建设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建设方案,可行性分析、总体任务目标、进展安排;是否将新技术或新产品(服务)系统集成,跨界融合催生新的产品(服务)、新需求;经费总预算及费用安排合理性、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研发投入管理体系情况说明;中期评估要达到的阶段性目标以及实验期满考核验收目标,目标设置必须有可量化考核的数据性指标,不能全部为定性描述〕。

3.项目潜在竞争力分析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模式、项目团队建设情况、场景项目用户体验、场景项目风险点评估与对策,场景实验室项目的市场潜力、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

4.项目技术性分析报告(阐述项目涉及的技术路线、软件和设备方案,知识产权在场景构建中起到的作用,场景打造中所使用到的知识产权数量及所有权情况等)。

5.其他材料:

(1)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申报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实验室共建协议(如有则据实提供);

(2)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年度研发投入及上一年R&D经费支出增速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专项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企业研发活动统计报表、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等);

(4)和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PCT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版权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受理通知书或授权书等证明材料;

(5)提供实验室研发团队名册及学历证明、技术带头人最高级别的证明材料;

(6)项目涉及的销售合同、服务协议等印证材料(据实提供);

(7)申报中凡是涉及到数据应用的,需提供数据资源合法来源的相应证明材料。

第九条申报程序:

(一)创新应用实验室

1.发布通知。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会同相关市级部门每年确定创新应用实验室重点支持领域,印发开展项目申报的通知。

2.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申报时间内登录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官网,通过线上平台进行申报,填报企业信息、上传相关资料。

3.初审推荐。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会同财政部门上报推荐项目。

4.专家评审。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组织评审小组对项目进行评审,同时报请机关纪委派员监督评审过程。

5.现场核查。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对现场核查项目开展现场核查,经现场核查后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不予通过考察。

6.项目公示。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将拟入选创新应用实验室项目名单在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下达立项文件。公示无异议后,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报请局委党组会议研究审定,由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下达立项文件。

8.授牌支持。立项后,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按程序对创新应用实验室予以授牌。

9.投资支持。获评的创新应用实验室项目可优先纳入新经济天使投资基金项目储备库,并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200万元的直投支持〔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规〔2024〕1号)执行〕。

(二)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

1.发布通知。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会同相关市级部门每年确定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重点领域,印发开展项目申报的通知。

2.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申报时间内登录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官网,通过线上平台进行申报,填报企业信息、上传相关资料。

3.初审推荐。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会同财政部门上报推荐项目。

4.专家评审。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组织评审小组对项目进行评审,同时报请机关纪委派员监督评审过程。

5.现场核查。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对现场核查项目开展现场核查,经现场核查后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不予通过考察。

6.项目公示。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将拟入选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项目名单在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项目创建。公示无异议后,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报请局委党组会议研究审定,由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下达立项文件,启动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创建工作。

8.场景实验。由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项目承担单位开展场景实测,并按季度将实验室运行情况报所属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汇总核查后,报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项目执行期一般为1年。

9.中期评估。在项目立项半年后,由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对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项目开展中期评估,评估项目建设进度及情况,并对存在问题的项目提出整改措施。

10.验收评审。实验期满,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项目承担单位须提交总结评估报告、项目专账等相关印证材料。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委派会计师事务所对结项项目开展审计工作,组织评审小组开展验收评审。

11.授牌支持。验收通过的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项目,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按程序对创新应用实验室予以授牌支持。

13.资金补助。验收通过的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项目,按照审计认定的实际项目成本的15%,最高200万元进行资助支持〔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规〔2024〕1号)执行〕。

第十条评审小组组成及职责:

根据年度申报情况,由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牵头成立创新应用实验室、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评审小组开展项目评审工作。

(一)人员构成

评审小组设组长一名,一般由新经济行业领域专家担任,成员包括技术专家、财务专家、投资专家等5人组成。

(二)主要职责

1.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

2.根据申报材料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进行综合评判。对新经济未来发展趋势进行研判,结合我市社情民情、产业发展等实际情况,遴选出符合未来发展方向或城市建设需求的产品、解决方案或创新模式,在评审过程中提出意见和建议。

3.分析判断创新应用实验室、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的风险点和业务可行性,独立开展评审。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开展集体审议,严格控制风险。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尽职免责:

按照成都市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制度推进审慎包容柔性执法的指导意见》(成法建办〔2019〕1号)精神,对实验室项目实施包容审慎柔性管理。在符合相关法律、准则、监管要求、业务规则等合规要求的前提下,项目涉及的主管部门在依法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审的过程中,符合下列情形的,可实行容错免责:

1.项目实施过程中,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着眼提高效率、解决问题,采取创新措施而出现失误或者错误;

2.出现失误或错误后积极化解问题、挽回或减少损失的;

3.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从轻处理情形。

第十二条项目承担单位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有权视情况轻重,对其做出摘牌、两年内不得申报新经济类项目资金、列入企业信用记录等处理,构成犯罪的,有权移交司法部门。

1.项目申报信息弄虚作假的;

2.擅自变更资助项目内容的;

3.截留、挪用、挤占补助资金的;

4.项目验收不合格的;

5.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完成约定的项目进度的。

第十三条获得补助资金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管理,自觉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24年8月24日起施行,有效至2024年8月24日。原市新经济委印发的《成都市创新应用实验室、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2024修订)》(成新经济〔2024〕26号)同时废止。未尽事宜按照新文件执行。

附件:1.创新应用实验室项目申请书

2.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项目申请书

3.创新应用实验室申报评价指标

4.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申报评价指标

5.创新应用实验室工作流程

6.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工作流程

成都市创新应用实验室、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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