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肥西县灯塔工厂、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奖励和申报条件详细解答,今天小编就带大家来详细了解一下,肥西县的朋友们一定不要错过了,看完您如果有不明白的或是想要找代理的,可以直接联系小编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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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肥西县灯塔工厂、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奖励
对新增“灯塔工厂”、国家级单项冠军、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按市级政策给予1∶1配套奖励;对新认定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区域领军型企业,给予企业最高20万元奖励。
二、国家级单项冠军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制造业单项冠军包括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两类。须满足以下条件:
1.坚持专业化发展。企业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从事相关领域达10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3年及以上。
2.市场份额全球领先。企业申请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3.创新能力强。企业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重视研发投入,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领域技术标准。
4.质量效益高。企业申请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经营业绩优秀,盈利能力超过行业企业的总体水平。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品牌战略,全球市场前景好,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成效。
5.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近三年无环境、质量、安全等违法记录,企业申请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安全生产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二)申报类别。企业依据自身条件在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中择一申请(见附件12)。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相应产品的销售收入须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70%及以上。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的,只能申请一个产品。
(三)重点产品领域。为深入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加快推动制造强国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列出了单项冠军培育遴选重点领域(见附件22)。对重点领域企业和产品,尤其是重点领域补短板的,优先予以推荐。
(四)完善梯度培育体系。各地方、中央企业应建立优质企业培育库,对已入选的单项冠军和有潜力的企业进行入库培育,建立联系制度,加强精准服务。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长为单项冠军。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应为已入选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五)推荐上报名额。依据前六批遴选情况和各地梯度培育工作开展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确定了地方推荐名额上限(见附件32),请各地按照名额推荐上报。中央企业每家推荐数量不超过3家。前三批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符合条件并提出申请的,不占各推荐单位名额。
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条件
必备条件:
(一)基本要求
1. 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中小企业。
2. 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或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有品牌产品。
3. 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4. 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绿色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具备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知名企业的潜力。
5. 未被列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
(二)分类指标(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及以上,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均不低于3%;
2. 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一1亿元(不含)的企业,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均不低于6%;
3. 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足5000万元,同时满足: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额(实缴)8000万元(含)以上,且研发费用总额3000万元(含)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50%(含)以上。
(三)其他专项指标
1. 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
2. 企业主导产品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且在国内细分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3. 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4. 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2项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
5. 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认证;
6. 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等违法记录。
优先支持条件:
1. 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
2. 拥有自主品牌。
3. 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
4. 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四、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申报条件
申报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在安徽省内工商注册登记、经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 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且保持增长,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
3. 企业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细分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前5或全省前3。
4. 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平均不低于3%。
5. 企业获得1项以上与主导产品(技术)相关的发明专利;或5项以上与主导产品(技术)相关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
(二)专项条件(申报企业至少满足以下四个特征之一)
1. 专业化。企业在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领域,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或拥有填补国内及省内产业布局空白、突破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产品。
2. 精品化。企业实施精细化管理,拥有自主品牌且具备较强的品牌影响力,主导制订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或国家(行业)标准。
3. 特色化。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研制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
4. 创新化。企业属于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服务型制造等领域,研发创新能力较强,“上云用数赋智”成效显著,具有鲜明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特征。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二)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且申报时未被移除的;
(三)未按要求在省重点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监测系统上报监测数据的;
(四)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
(一)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二)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三)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四)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 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3. 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4. 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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