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质量奖宜昌市三峡质量奖申报条件材料及申报评选

宜昌市三峡质量奖申报条件、材料及申报评选,夷陵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当阳市、宜都市、枝江市、远安县、兴山县、秭归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企业申报三峡质量奖可咨询小编:
12年专业代理免费咨询:

武汉分公司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茅店山西路创星汇科技园A栋468室
宜昌市三峡质量奖申报条件:
申报三峡质量奖,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宜昌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或公益活动3年以上;
(二)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建立质量管理推进机构,有一定数量的自评人员,有效运行卓越绩效模式等先进质量管理工具两年以上并提供上一年度自评报告;
(三)具有突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三项指标之一在上年度名列市内同行业前茅,近3年未发生亏损;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四)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五)获得本市有关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民政府推荐。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三峡质量奖:
1. 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安全等政策;
2. 国家规定应当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
3. 近3年内有重大质量、安全、环境责任事故(按行业规定)及重大有效投诉;
4. 近3年内国家、省、市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或存在严重服务质量问题;
5. 近3年内参加三峡质量奖评选活动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
6. 近3年内有违反社会保障、税收等法律法规行为;
7. 近3年内有涉嫌单位行贿或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涉嫌行贿违法行为。
宜昌市三峡质量奖申报评选与时间安排
根据《宜昌市三峡质量奖管理规定》相关规定,2024年度三峡质量奖评选按照申报推荐、资格审查、材料评审、管理者答辩、现场评审、审定公示等程序和步骤进行。
(一)申报推荐
1.申报组织在自愿的基础上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将申报材料、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所在县市区质强办。
2.县市区质强办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经县市区人民政府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市质强办。
3.本通知涉及的申报表等资料可登录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获取。
(二)资格审查
市质强办组织对申报组织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完整性进行复核,形成三峡质量奖申报受理名单。
(三)材料评审
1.市质强办通过公开招投标聘请质量奖评审第三方服务机构,组建三峡质量奖评审组,各评审组由3名以上评审员组成,评审实行组长负责制。
2.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形成材料评审报告并推荐参与管理者答辩的组织名单。
(四)管理者答辩
市质强办组织召开管理者答辩会,通过材料评审的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进行陈述答辩。评审组进行评议打分,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进入现场评审名单。
(五)现场评审
市质强办组建现场评审专家组,对通过材料评审和管理者答辩的组织进行现场评审打分,形成现场评审报告。
(六)审定和公示
1.市质强办根据材料评审报告、现场评审报告,按照现场评审得分排序,提出2024年度三峡质量奖入围候选组织建议名单,提请专家评委会审议确定候选组织名单。
2.候选组织名单征求市质强办成员单位意见后,由市质强办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宜昌市三峡质量奖申报材料
(一)《宜昌市三峡质量奖申报表》(详见附件);
(二)概述(3000字以内);
(三)依据《宜昌市三峡质量奖评定标准》编写《自我评价报告》(6万字以内);
(四)自评表;
(五)证明材料。申报组织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质量管理水平提升取得实效的材料、荣誉证书;
(六)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表(2019年至2024年)复印件加盖公章;
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文档(U盘)。(一)(二)(三)(四)需提供一式三份的书面材料,封面加盖公章;(五)(六)项需提供一份书面材料,封面加盖公章。书面材料用普通A4纸双面印刷、软封面装订成册、字体为宋体小四号;电子版材料须为WPS或Word格式,电子照片须为JPG格式。压缩文件夹标题为“所在县(市、区)+参评组织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

在线咨询

客服电话

服务热线:15281067168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

在线咨询微信咨询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