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省科技成果登记范围是什么?小编整理了详细的内容,需要申报的企业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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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科技成果登记填报和审核说明要求,登记的范围主要有:
1、登记的必须是近3年之内取得的成果(从科技厅审核月份倒推3年,如现在是2024年1月,只登记评价日期在2024年1月1日以后的成果)。逾期的一律退回。专利权人变更后的评价日期以变更公告日期为准。
2、各级、各类财政科技计划(含专项)产生的科技成果必须登记;非财政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如技术标准、专利、植物新品种证书、软件著作权等)鼓励登记。
3、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所产生的专利、软著在项目验收时作为该项目成果的一部分,一次性填入知识产权状况中完成登记,原则上不再单独登记;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内产生的报告、论文验收时作为该项目成果的一部分,已经出现在验收意见和附件中的,不予单独登记。
4、外观专利、重大装备(首台套)认定、获奖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非技术类的标准、成果照片以及在国外取得的成果不予登记;凡存在争议的科技成果,在争议未解决之前,不予登记;已经登记的科技成果,发现弄虚作假,剽窃、篡改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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