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2024年度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补贴申报

本文关键词:成都,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支持我市重点产业链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为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提供人才支撑,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4〕177号)要求,现将2024年度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补贴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请企业应与在本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纳税关系在本市,属于我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及上下游重点产业企业(重点产业链清单目录见附件1)。

政策补贴

(二)申请人应符合《成都市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目录》,详见附件2)或符合《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2024)》(成都人才白皮书)中三星紧缺人才标准。

(三)引进人才时间应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以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时间为准。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签订时间期限应为3年及以上(合同签订单位须与社保缴纳单位名称一致,不含退休人员)。

(四)申请享受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政策的,所获职称应为工程、自然科学系列并通过评审取得(不含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取得的时间应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以市(州)级以上人社(职改)部门通知批文时间为准。同一个人且同一专业技术职称级别的,不重复享受补贴。

企业发放内部使用的职称证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授权在蓉央企或国企直接发放的职称证书除外)、通过同级转评专业、先评高后评低、职称融通等方式取得的职称不属于本申请办理范围。

二、奖励标准

(一)引进人才安家补贴

1.符合《目录》中Ⅰ类、Ⅱ类、Ⅲ类条件之一的人才,从引进的次月起3年内,给予3000元/人/月的安家补贴。

2.符合《目录》中Ⅳ类条件之一的人才和符合《成都人才开发指引(2024)》中紧缺度3星的需求岗位及要求一致的人才,从引进的次月起3年内,给予2000元/人/月的安家补贴。

(二)企业引才补贴

按其年度支付给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服务费50%给予企业引才补贴,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

1.获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被企业聘用的,给予每人3000元一次性补贴。

2.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被企业聘用的,给予每人6000元一次性补贴。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须于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前,通过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单位服务”下的“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服务管理系统”登录上传申报材料。登录时须使用四川CA数字证书(K盘),如企业已有四川CA数字证书(K盘)的,可不再新办。

(二)各区(市)县人社部门于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前,将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通过线上程序提交至市人社局审核层级。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应提交以下材料:

1.《成都市企业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和奖励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引进人才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成就材料、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

4.引进人才社保缴纳证明等。

(二)申报企业引才补贴应提交以下材料:

1.《成都市企业引才补贴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引进人才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成就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

4.企业与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的引才协议、费用支付凭证;

5. 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

(三)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应提交以下材料:

1.《成都市企业人才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专业技术人才的身份证、职称评审通过文件、职称证书、聘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

4. 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所获职称证书属非成都市本级人社部门发放的,还须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授权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文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县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积极组织受理企业申报,并会同组织(人才办)、经信、科技、财政、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按照重点产业链划分,对申报企业性质和人才类别进行初审,及时报送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确保鼓励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建立企业联系机制。各区(市)县人社部门要加强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和引进人才的管理,建立联系沟通协调机制,及时了解引进人才的情况,按时发放补贴和奖励经费并督促企业及时兑现。

(三)完善信息采集。各区(市)县人社部门要做好申报企业性质编辑分类工作,对已申报过的企业再次申请和新申请企业进行详细分类,方便有关部门核查企业申报性质。做好各年度申报成功的引进人才在职离职统计工作,收集提供每批次奖励补贴转账凭证电子版报市人社局专技处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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