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正在进行中!本文为大家整理了四川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要求,感兴趣的家人们一起来看看吧!想要申请的企业可以联系小编咨询相关政策!
四川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条件
(一)传统文化历史积淀丰厚,具有鲜明地域或民族特色,文化生态保持良好;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形式多样、分布集中,是当地生产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有序,传承实践富有活力、氛围浓厚,当地民众广泛参与,认同感强;
(四)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密切相关的实物、场所保存利用良好,其周边的自然生态环境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
(五)当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传统村落、民间艺术之乡、乡村舞台、传统文艺表演团体、天府旅游名镇等支撑文化生态建设的基础体系;
(六)有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以及体现文旅融合的社会活动;
(七)已实行文化生态区域性整体保护,所在地人民政府制定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制度和措施,取得一定成效。
四川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流程
1、申报地区人民政府向市(州)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申报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申请;市(州)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审核论证,经市(州)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省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设立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申请。
2、跨两个以上市(州)行政区域的申报,由相关行政区域的市(州)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协调一致后,分别经本级市(州)人民政府同意,联合向省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3、省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制定下发相关文件,确定申报材料的类型、格式、内容、数量等具体要求,申报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省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核。
四川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材料
(一)市(州)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设立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申请和市(州)人民政府同意申请的相关文件;
(二)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
(三)市(州)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论证意见;
(四)本市(州)内实行文化生态区域性整体保护的相关文件;
(五)其他有关材料。
四川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化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实施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各项建设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和保护方式、措施;
(三)负责实施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
(四)组织或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文化生态保护理论和实践研究;
(五)组织开展区域内文化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六)定期组织对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和建设工作成效开展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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