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十五批省级科普基地申报条件要求

2024年7月4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发布关于组织申报四川省第十五批省级科普基地的通知,要求相关单位按照规定,开展四川省第十五批省级科普基地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申报省级科普基地的主体应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受法人单位依法委托独立开展科普活动的单位,并符合《四川省省级科普基地管理办法》(已挂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官网)中“申报条件”的相关规定。

二、申报要求

1.省级主管部门、各市(州)科技局分别负责推荐本部门、本地区相关单位申报,中央在川单位直接申报。成都市科技局推荐本地区申报单位不超过7家,其他市(州)科技局推荐本地区申报单位不超过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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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及科学家精神,激发青少年创新意识,培养青少年科学兴趣,提升青少年综合素质,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双减”政策的安排部署,第十五批省级科普基地拟重点支持中小学建设省级科普基地。

3.获得推荐的申报单位须填写《四川省省级科普基地认定申请表》,经省级主管部门或市(州)科技局审核后统一出具推荐函,同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四川省科技交流中心(四川省科学技术普及中心)。申报材料和附件佐证材料请自行留底,概不退还。

4.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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