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键词: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成都,项目申报
2024年7月31日,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2024年申报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配套资助项目的通知,要求有关单位按照要求,组织2024年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配套资助项目申报。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资助对象:2024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新批准建设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含国家地方联合),以及科技部会同有关国家部委新批准建设的其他国家级创新平台。
资助标准: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对新获批建设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一次性给予300万元配套资助。
二、申报材料
1.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配套资助申报书;
2.附件材料:
(1)依托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
(2)国家相关部委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提示: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公开的内容,涉及内容应不涉密。
三、申报程序
项目通过“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实行网上申报。
特别说明: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13日,由于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进行升级调试,系统暂不能开放,在2024年8月13日前申报的单位先进行线下申报,请填写申报书(见附件)并加盖申报单位及推荐单位公章,准备好所需附件材料,将所有申报材料的PDF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通过线下申报的单位受理时间以邮箱接收申报材料的时间为准。待系统升级完成开放后,前期进行线下申报的单位仍需在系统中再次进行网上补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二)项目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申报系统,根据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申报书所要求的附件材料(附件材料中“盖章签字页”统一要求如下:申报书“封面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承诺书页(申报单位)”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承诺书页(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申报审查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如有联合申报单位,还需在此页加盖联合单位公章,推荐单位暂不盖章;以上页面盖(签)章后均扫描为pdf并上传至附件“盖章签字页”栏),提交成功后,再由所在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后提交。
(三)项目审核
项目推荐单位、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在规定时间内分别进行网上审核,并作出审核结论。项目负责人提交后,项目状态为“待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待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待窗口审核”;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待业务处室审核”;业务处室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已受理”。
提示:为方便项目负责人修改,在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审核通过前(对应项目状态为“待申报单位审核”“待推荐单位审核”“待窗口审核”),项目负责人可自行撤回修改;若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已审核通过(对应项目状态为“待业务处室审核”)或业务处室已受理(对应项目状态为“已受理”),项目负责人可电话联系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窗口,由窗口将项目撤回为“待窗口审核”状态后,项目负责人再自行撤回修改;撤回修改仅限申报期内,逾期不可撤回。
(四)材料报送
通过网上申报的单位,申报阶段只需系统填报,暂不提交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告后,我局再另行通知立项项目报送纸件,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四、申报时限
(一)定期申报
项目实行定期申报,申报时长50天,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未完成申报的我局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网上提交(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星期一)17:00时;推荐单位网上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星期三)17:00时。
提示:请各单位审核提交后,及时在系统关注各审核环节审核意见,根据有关审核意见要求修改完善后,及时再次在系统提交,逾期造成不能正常申报的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二)限时审核
申报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提交成功后,后续各审核环节的审核时限要求如下:项目推荐单位不超过2个工作日(含),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不超过1个工作日(含)。以上审核时限不含退回修改后再次审核时间,退回修改后的再次审核时间重新计算,审核时限不变。2024年9月18日(星期一)17:00时后,推荐单位、窗口、业务处室审核时,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推荐/已受理”意见;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不予受理”意见,不得出具“退回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