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键词:成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机构
2024年7月7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及优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机构征集的通知,将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及优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机构征集工作。下面来看看征集条件要求。
一、申报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城市试点通知》有关精神,充分发挥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引领带动作用,实现“试成一批、带动一片”的政策目标,放大规模效应、提升政策效能。结合成都市产业基础及特色优势,我局经论证初步选定了“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共5个试点行业(其它行业中小企业及服务机构也可填报,若有必要我局将调整拟申请试点行业)。
请各区(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加强协调动员,各区(市)县中小企业报送任务分解如附件所示,具体企业名单后续分发至各区(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对申请参与城市试点的中小企业及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有如下要求:
(一)中小企业
1.申报企业在成都市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事故,未发生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2.申报企业有较强的数字化转型意愿和相对迫切的转型需求,问卷填写详实、准确、全面,同意我局面向服务机构公开数字化转型需求(企业名称、转型规划、拟投入改造金额等敏感信息我局将严加保密),配合我局开展相关调研及不定期监督检查工作,有相对明确的数字化转型规划优先考虑;
3.属于上述5个重点行业的中小企业优先考虑,已成为或有意向申报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小巨人”企业的中小企业优先考虑,提交中小企业参与数字化转型试点承诺书的中小企业优先考虑;
4.申报企业应积极动员意向合作的数字化转型服务机构(若有)及时参与优质服务机构申报(申报要求及流程见下文),购买未入选《成都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推荐服务机构名录》的服务机构的产品及服务将不予奖补。
(二)数字化转型服务机构
1.申报服务机构在成都市有分支机构或常驻服务团队,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事故,未发生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2.申报服务机构有较强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能力,问卷填写详实、准确、全面,同意我局公开数字化转型赋能资源目录,积极配合我局开展试点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的调研并进行试点行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的撰写,城市试点创建期间配合我局开展不定期督查;
3.重点服务于上述5个重点行业中小企业的服务机构优先考虑,提交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参与数字化转型试点承诺书的服务机构优先考虑;
4.申报服务机构应积极动员拟服务中小企业客户(若有)和其它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机构参与征集工作,未被意向参与试点的中小企业选中的服务机构将不能入选《成都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推荐服务机构名录》。
二、可享受权益
若成都市顺利申报成为本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入围中小企业及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将可享受以下权益:
(一)中小企业
1.享受一定数额的中央财政奖补;
2.享受一定数额的我市配套财政奖补;
3.对于转型成效突出且能带动本市其它中小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的中小企业我市将择优奖补,并优先入选《成都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集》进行宣传推广;
(二)数字化转型服务机构
1.我局将对申请参与城市试点创建的服务机构初步筛选后予以统一公布和社会推介,为意向参与试点的中小企业做重点推荐;
2.通过初步筛选且被意向参与试点的中小企业选中的服务机构将入选《成都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推荐服务机构名录》,中小企业可用中央奖补资金购买其产品与服务;
3.对于入选《成都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推荐服务机构名录》的服务机构,我局将视服务成效择优发放一定额度的中央财政补贴用于支持服务机构优化自身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