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识产权创造是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源泉
1、坚持以质为本,培育高价值专利。
2、坚持以精为求,培育精品化版权。
3、坚持以名为谋,培育高知名品牌。
4、坚持以需为据,统筹培育商业秘密。
法律规则上,应加快商业秘密保护专门立法,有法可依、以法为据,避免商业秘密界定、保护出现不明确的状态,明确商业秘密临时禁令、临时禁止令的适用要件以及不可避免披露规则的内容等。司法保护上,明确商业秘密诉讼审理规则及审理程序,确定举证责任与举证责任倒置适用条件,改变商业秘密保护的“五难”困境。
二、知识产权保护是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基石
1、严保护。
2、大保护。
3、快保护。
4、同保护。
三、知识产权管理是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保障
1、全方位。
2、多层次。
3、立体化。
4、同协同。
进一步发挥政府在知识产权协同管理过程中的引领作用,做好积极引导和推进知识产权协同管理战略工作。具体而言,探索知识产权协同管理基本原理、运行机制、保障制度,引导一批企业先行开展知识产权协同管理体制试点,定期开展知识产权协同管理评价工作,形成并优化知识产权协同管理结构,完善知识产权协同管理机制与内容。
四、知识产权运用是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核心
1、探索知识产权价值评价规律。
2、鼓励优化产业知识产权联盟。
3、深化改革知识产权运营平台。
4、创新知识产权价值转化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