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郑政办〔2024〕51号),郑州市特制定本细则,旨在通过财政科技资金激励,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量,壮大创新主体队伍。
奖补对象与条件
首次认定企业 :自企业注册成立起,第一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
重新认定企业 :曾经被认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再次提交申请并通过认定的企业。
信用要求 :企业未被列入郑州市科技计划失信名单或河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奖补方式与标准
首次认定企业 :
销售收入≤500万元:每家企业奖补5万元。
500万元<销售收入≤2000万元:每家企业奖补10万元。
2000万元<销售收入≤1亿元:每家企业奖补15万元。
收入>1亿元:每家企业奖补20万元。
重新认定企业 :每家企业奖补5万元。
资金保障与兑现
资金保障 :
市属开发区、市辖区企业:由市级财政保障。
县(市)企业:由市财政和所在县(市)财政按3:7比例分担。
兑现方式 :根据郑州市财力状况,分三个年度兑现。
申报范围确认 :适用于2024—2026年度首次认定或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系统注册与填报 :企业在郑州市科技局网站“郑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注册并在线填写《郑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申请表》,上传所需附件。
初审推荐 :市属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初审后,将推荐汇总表报送至郑州市科技局。
资金拨付 :市科技局审核后,按程序拨付奖补资金。
年度申报要求 :以郑州市科技局官网当年发布的通知为准。
资金使用与管理
使用方向 :鼓励用于支持企业研究开发与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监督管理 :通过认定的企业须按规定参加统计及运行情况登记,接受科技、财政、审计、税务和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违规处理 :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经费的单位,将采取停止拨款、取消申报资格、纳入科技计划诚信记录等措施。
附则
解释权 :本细则由郑州市科学技术局、郑州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实施时间 :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这份细则的出台,将为郑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持,助力企业创新发展。符合条件的企业抓紧申报,千万别错过!快转发给身边的朋友,一起关注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