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的专利奖申请补贴标准会因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具体的补贴标准供您参考:
对于获得国内发明专利(含港澳台)授权的,一般给予专利权人每件资助1000元。如果专利权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的发明专利年费,从第7年开始每年按当年实际缴纳费用的50%给予专利权人资助。这两项同一专利权人当年资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对于中国专利(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分别一次性给予专利权人30万元、15万元、10万元资助。对省专利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创新创业奖,分别一次性给予专利权人25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资助。
对于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申请发明专利,在美国、日本、韩国、欧洲专利局获得授权的,每个国家(地区)每件给予专利权人2万元补助;在其他国家(地区)获得授权的,每个国家(地区)每件给予专利权人1万元补助。
另外,四川省天府新区对于专利补助的申报奖补条件还包括:在直管区内注册登记且解缴税务关系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服务直管区发展的上级事业单位,户籍或工作单位在直管区的个人。
请注意,以上补贴标准仅供参考,具体补贴标准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在申请前,建议您详细阅读相关政策文件,或者咨询相关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